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智能家居实训室采购
2、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1号
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二、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及已完工项目可供考察。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对服务质量进行保证。
4、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标明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投标单位愿意无偿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标书内容:
1、投标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厂方授权等。同一品牌产品不得超过两个单位投标。
2、设备具体配置、产地。
3、最低报价(含全部费用),按清单一一列出单价,最后计算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4、售后服务。
5、最快供货期。
四、投标时间与地点
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将本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厂方授权等资质类的文件(不含报价)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ivt@szguanghua.com,并2023年2月28日15:00~16:00递交投标标书,送达标书时请统一缴纳300元投标费,否则视为废标,投标费不予退还。咨询电话:62557349,许老师;62557099,应老师。
五、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中标工作由学校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届时招标方在网站发布中标供应商,作为签订提供服务协议的依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书。
六、签订合同
1、中标方在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之日后10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开始供货,主要设备进场,招标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后付清。。
2、中标单位按双方合同约定为招标方提供智能家居实训室采购服务,如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招标方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需对资质类文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费不退)。
2、本招标项目在实施中,若追加子项目不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不再进行招标,经学院同意作为合同的追加部分;若追加子项目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需另行招标。
附:采购清单.pdf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