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网络安全服务和设备采购。
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1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及以上,具有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运维服务体系完善可靠,有能力在苏州市提供快速响应、长期的服务。投标人为苏州注册的或者非苏州注册单位在苏州地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地社保缴纳及房屋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原件备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设备供货及安装经验,并有独立完成的教育行业类似信息安全运维服务项目可供考察。具有网络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具备市级(及以上)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资质;具有一定的网络攻防能力的,2020年以来参加过教育行业或政府组织的攻防演练活动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相关资质要求:
A、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二级及以上服务资质(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B、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二级及以上服务资质(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二级及以上服务资质(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D、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E、国家信息安全评测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
F、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
G、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H、ISO 27001认证证书等。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对设备质量进行保证。
5.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标明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投标单位愿意无偿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标书内容
1.详细的报价单,按清单一一列出单价,最后计算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如需),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厂方授权等证明材料。
5.设备或系统的具体配置、产地。
6.本项目最快供货及安装期限。
7.服务期内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8.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9.其他符合招标要求的资料。
四、投标时间与地点
1.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将本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厂方授权等资质类的文件(不含报价)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 ivt@szguanghua.com,并于2023年6月26日16:00前把报价书密封盖章后交到学院后勤资产部A1-704,并缴纳300元评标费,否则视为废标(评标费不退)。
2.联系人:应老师,电话:0512-62557099。
五、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中标工作由学校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届时招标方在网站发布中标供应商,作为签订提供服务协议的依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书。
六、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之日后5日内与招标方联系,签订相关合同。
2.中标人与招标方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始供货、安装调试。设备采购部分由招标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招标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招标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届满1年,经使用货物未出现较严重质量问题,然后由招标方支付。服务采购部分付款要求:
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或第三方安全检查中,若出现安全隐患通报(以通报文件中的安全隐患个数为准),年度数量超过三个的,每有一个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直至扣完。
2)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每季度由甲方组织考核,共分两次(每半年一次),考核均达标及以上的,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应于每半年的最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一次合格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3)乙方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成交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方承担。
4)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
5)履约保证金(若剩余)待合同期满之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上述付款时间均以甲方提交请款资料至财务部门为准,具体到账时间由财务部门确定。
3.中标单位按双方合同约定为招标方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项目,如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招标方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需对资质类文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费不退)。
2.本招标项目在实施中,若追加子项目不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不再进行招标,经学院同意作为合同的追加部分;若追加子项目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需另行招标。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