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A2-102与A3-101报告厅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
3.建设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项目施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实缴资金必须在500万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建设经验,并有已完工项目可供考察。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标明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投标单位愿意无偿提供。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标书内容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投标单位可选择任意1个标段,亦可投标整个项目。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详细的报价单,按清单一一列出单价,最后计算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b)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授权委托书(如需),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d)投标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原厂质保等证明材料。
e)设备或系统的具体配置、产地。
f)本项目最快供货及安装期限。
g)服务期内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h)企业概况介绍及近2年来参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施工组织方案。
i)其他符合招标要求的资料。
2.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a)文件为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b)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c)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四、投标时间与地点
1.请各投标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在2023年10月30日上午将本单位的简介、授权联系人及电话、代理资质、厂方授权等资质类的文件(不含报价)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ivt@szguanghua.com,我校初定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13:30统一组织勘察现场。
2.各投标单位于2023年11月2日9:30前把报价书密封盖章后交到学院后勤资产部A1-704,并缴纳300元评标费,否则视为废标(评标费不退)。
3.联系人:应老师,电话:0512- 6255 7099。现场查勘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12- 6255 7102。
五、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中标工作由学校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届时招标方在网站发布中标供应商,作为签订提供服务协议的依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书。
六、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之日后5日内与招标方联系,签订相关合同。
2.第一标段标:中标人与招标方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始供货、安装调试。然后由招标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的3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招标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届满1年,经使用货物未出现较严重质量问题,然后由招标方支付。
第二标段标:中标人与招标方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始供货、安装调试。然后由招标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内,招标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招标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届满1年,经使用货物未出现较严重质量问题,然后由招标方支付。
3.中标单位按双方合同约定为招标方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项目,如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招标方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需对资质类文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费不退)。
2.本招标项目在实施中,若追加子项目不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不再进行招标,经学院同意作为合同的追加部分;若追加子项目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需另行招标。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