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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公告
2009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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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坐标测量仪
发布时间:2009-12-04   浏览次数:   

1 设备名称

三坐标测量仪。

2 设备数量

一台。

3 设备规格及技术要求

3.1 设备规格要求

3.1.1本批次设备中的三坐标测量仪,主要用于教学培训和面向社会的加工服务

3.1.2本设备规格必须为设备提供方的标准系列机床,机床应保证有足够的静态、动态、热稳态刚度和精度,采用先进技术,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综合动态品质,整机精度高、抗干扰能力强、响应速度快、性能稳定可靠。

3.1.3机床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操作性、维修性、不污染环境及危害人身健康

3.2 设备技术要求

3.2.1 工作台

   (1)工作台尺寸≥750X550mm

   (2)工作台承载≥210kg;

   (3) 机台为高精度花岗岩平台

3.2.2 行程

   (1) X轴≥600mm,Y轴≥600mm,高度空间≥500mm;  

3.2.3 导轨

   (1)运动更平稳,导轨永不受磨损

3.2.4 精度

   (1)几何精度检测:根据ISO10360-2坐标测量机的性能评定标准;

   (2)线性和旋转轴线的定位精度和重复定位精度的检测按标准ISO 230-2或VDI/DGQ 3441标准;

   (3) X、Y、Z轴的定位精度≤0.010mm,X、Y、Z轴的重复定位精度≤0.002mm(按ISO标准,5次测量);

   (4)在投标时提供以前该类机床出厂的机床精度检测表。

4 设备结构及运行环境要求

4.1 设备结构及主要功能配置要求

4.1.1 设备结构要求

4.1.1.1 设备外罩采用封闭式防护罩,设备床身、立柱、滑座、工作台采用铝结构或大理石结构,并要有足够的时效处理,最好附上相应时效处理的委托合同书,具备有足够的刚性和良好的防震、吸震性能;

4.1.1.2 传动方式:直流伺服系统+ 预载荷高精度空气轴承

4.1.1.3 横梁、主轴对温度不敏感,气动平衡Z轴。

4.1.1.4 光电反射式光栅尺,分辨率0.2um

4.2 环境要求

4.2.1 环境条件要求:

在温度18 - 22 °C、相对湿度≤90%的情况下能安全可靠地工作,并对其他环境无要求,能适应中国供电电网标准(电压380V,-15%~+10%,频率50Hz,)。

4.2.2 能符合国际CE标准,IEC安全规程。

4.2.3 满足气源气压:0.4~0.8MPa.

5 软件运行要求

5.1 软件运行系统

软件运行在WINDOWS 2000/XP 环境下;面向对象的编程方式,支持图形镜像功能。

三维CAD 数模导入、再现实体或线架模型、DMIS、STEP 文件导入导出、测量结果的IGES 文件输出,支持逆向工程。

5.2测头管理功能

可动态选择多种测针。

动态CMM 模型,支持测量机和测头的模拟和RENISHAW 测头图形库。

5.3 数据转换

支持传统的数据输出报告、图形化检测报告、图形数据附注、数据标签输出等多种输出方式;支持IGES 文件的数据输出,CAD 名义数据定义、ASCII 文本数据输入、符合公差定义的轮廓分析。

5.4 测量项目

 几何元素的测量,包括点、线、面、圆、球、圆柱、圆锥等等;

 形位公差的计算,包括直线度、平面度、圆度、圆柱度、垂直度、倾斜度、平行度、位置度、对称度、同心度、同轴度、轮廓度等等;符合ISO 标准的公差评判能力;

5.5工件坐标系管理

指定基准面(轴)即可生成工件坐标系,并可实现坐标系平移、旋转及迪卡尔坐标和极坐标的相互转换。

5.6 具备误差补偿功能,进一步提高机器测量精度。

6 其他要求

6.1 工艺的先进。

6.2 机械结构的先进性。

6.3 软件系统的通用性。

6.4 宜人化设计。

6.5 标书中未涉及到的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所必需的标准配置必须齐套、匹配。

7 设备安装、调试、检测和验收

7.1 预验收

7.1.1 设备到货后,卖方要派人到买方厂地指导卸货及拆箱,并作外观检查验收。

7.1.2 检查装箱内容(包括设备随机附件、选项附件和随机技术资料)与设备出厂要求是否相符,无异议后,买卖双方代表签字。

7.2 终验收

7.2.1设备到货后,买方负责设备水平的初调,并通知卖方何时派人前来安装调试验收。

7.2.2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设备安装调试所需工、量器具及检测设备由卖方自备。对与一些大型器具如标准花岗石直尺和三角尺等如卖方不便自备,则买方可协助向质检局租借,但费用由卖方负责。

7.2.3安装调试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买方可协助帮忙寻找酒店。

7.2.4卖方提供设备原始精度检测报告单及检测标准号和检测标准内容。

7.2.5卖方根据标书的要求检测机床的几何精度、定位精度、重复定位精度及设备的各项功能。其中定位精度和重复定位精度的检测需用到特殊仪器,若卖方不能携带,则可委请第三方检测,但费用由卖方负责。

7.2.6 卖方应提供给买方一定数量的图纸案例,并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7.2.7 以上各项要求买卖双方无异议,并在买方人员正常使用15个工作日无故障后,买方代表签定设备合格终验收报告。

7.2.8在机床验收时,验收结果有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买方根据实际情况,买方保留拒绝收货的权利,并可无条件退货,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货厂商负责。

7.2.9设备到货后,由于买方的原因不能在从设备到货之日起2个月内安装调试验收,则视为设备验收合格。则以设备出厂日期作为签订设备终验收合格报告之日。

8 质量保证服务

8.1 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新的、未被使用过的、优质可靠技术成熟的,所提供设备相关的各种文件应真实、有效,能指导设备的维修及操作。

8.2 卖方的售后服务及产品质量保证应满足中国的产品质量法,同时向买方承诺以下售后服务条款。

   (1)在签订设备终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设备电控部分(保修期为24个月,设备整机保修期为18个月;

   (2)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的12h之内做出答复,48h内赶到买方现场,并做到故障不排除维修人员不撤离现场;保修期内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3)保修期内,因设备故障造成停机累积达45天,买方保留向卖方要求退货并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4)设备保修期到时,卖方应到买方现场对此设备进行一次免费检查、维护;

   (5)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卖方应保证对买方设备终身维修,并保证设备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

   (6)卖方提供的设备在买方使用过程中因存在潜在的设计、制造缺陷或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买方保留向卖方退货的权利或其他要求的权利,对此,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8.3 卖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  

8.3.1 技术协议签定后4周内 (但一定要在设备出厂前)要提供设备地基图及设备平面布置图及安装要求,以供买方做安装前准备

8.3.2 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及部件装配图、传动系统图、气路图等。

8.3.3 设备调整说明书。  

8.3.4 提供设备易损件清单及图纸

8.3.5 提供外购装置有关资料,包括说明书。  

8.3.6 提供设备验收标准及设备精度检验单,以备预验收和终验收用。

截止日期:2009年12月10日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6936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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