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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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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店经营权招标书
发布时间:2018-06-05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1.校内人员情况:2018年9月起校区约有住校生8000余名,教职工400余名(不含培训项目培训生、入驻企业员工)。

2.学院校园店位于D4-D7宿舍区一楼和学生食堂一楼西南侧。

3.经营品种:学生宿舍区校园店109继续指定经营理发,校园店105继续指定经营水果(不允许经营其他);其余校园店均可自主经营有合格厂家生产的食品饮料,日用品,文具和小百货等(为美化校园环境、这些校园店不允许经营水果)。

4.学校已有全家超市在正常经营,今后学院根据发展或再增设类似经营项目不受限制。


二、具体要求:

1.投标人需有正在经营的三年及三年以上超市便利店,全家超市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2.所有销售商品接受校方监督,证照齐全,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超市便利店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类社区超市价格。严禁销售香烟、含酒精饮品、非定型包装食品;不得经营自制食品、烧煮食品(如关东煮、茶叶蛋、粽子、煮玉米、奶茶等)以及学校统一招标的床上用品。

3.店内货架等其它物品自备,不得变动房内任何结构。

4.无条件接受校方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态度以及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5.投标人必须自主经营,不得转租转包。

6.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承担相应责任。

7.按合同要求交纳年管理费(中标报价金额)和物业费(按实际经营面积4元/平米/月,物业费按年度和管理费一起收取,先收后用)。

8.校园店租期为三年,水电费按实际收取,清洁为承租方自行负责,范围为超市内部及周边区域。校园店供水、供电、卡机线路铺设、简装修基本到位;如有特殊需求在报学院同意后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门面设计必须符合校方要求。

9.合同到期后,如中标人在下一租期招标中未能中标,或者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在合同期内,主动或被动解除合同的,中标人自行撤出经营现场,可移动的资产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的投入(如装修等)不可自行处置,学校也不给予任何补偿,如中标人不处理遗留财物的,视为自动放弃,学院有权自主处理。


三、投标要求

1.投标公司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不得有虚假内容,否则作为废标。

(1)报价表:

  报价表应按照附件一中 校园店投标报价表 填写,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身份证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本人签名。

(3)公司资质(提供现经营便利店相关证照)。

(4)近两年经营同类超市便利店的合同复印件。

(5)经营方案:用文字简单阐述若中标后如何经营(包括经营品种和特色、聘用员工人数、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及如何服务师生等)。

(6)经营管理过高校超市的各方面详细情况,提供的佐证材料需为对方学校有效盖章的原件(此项若无不需提供,原校园店经营单位也不需提供)。

四、评标标准:

1.学院在规定时间收集相关投标文件后由学院招标委员会择日进行评标,招标委员会成员对相应材料或对现有投标者经营场所进行审核(同等条件品牌优先),对审核通过投标单位按报价表排序,价高者中标。如中标后不按时签约,改由得分次高者中标。

2.若单一校园店出现一个投标者,投标报价低于上一租期经营承包费,则原经营单位优先经营,学院与原经营单位商谈,适当上浮承包金额。

3.若单一校园店出现无投标者,则以上一租期学院收取经营承包费为参考价,学院与原经营单位商谈,适当上浮承包金额。

五、其他

1.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于 2018 年 6月 19日 14:00 前把报价书(密封盖章)后送达学院。

2.在报名送达资料时每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和投标报名费300元合计10300,学院财务在开标结束后10天内退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10000,投标报名费300元不退,中标单位在开标10天内签订合同,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作为弃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标书送达地址:苏州园区独墅湖高教区若水路1号A1-711室

4.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62557066;蒋老师   电话:62557030 。



附件一: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店管理费报价表.doc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委员会

2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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