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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5-04-30   浏览次数:     | 采购进度:进行中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

(一)车辆需求

提供中、小型汽车、大型汽车(大巴车)租赁服务商1家

(二)车辆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具有有效期内的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相应的营运资质。

2.车辆保险齐全,至少应包含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及乘运意外险,其中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必须在200万元及以上,乘运意外险每位60万元及以上。

3.车辆上牌地点为苏州市范围内,配备GPS定位仪。

4.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三)驾驶人员要求

1.具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具有所驾车型3年及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至55周岁之间,无刑事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最近连续2个记分周期内无被记满分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

3.着装整洁得体、举止大方,熟悉苏州市区及周边交通路线。

(四)服务要求

1.成交单位接到用车通知应及时响应,确认用车信息,全天24小时提供用车服务(节假日照常)。

2.成交单位出车前,应与用车单位就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等内容及时沟通,杜绝回避高速、故意绕路等现象的发生。行车过程中若需偏离既定路线的,应及时与随车负责人员沟通并协商确认新路线。

3.用车过程中,若出现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立刻调配同类型车辆提供后继服务。

4.用车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的,成交单位承担交通事故引起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赔偿费用。

5.车辆在校园内出入、停放应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实缴资金必须在200万或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汽车租赁业务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证书);

2.投标方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相关证书);

3.投标方须具有同类或类似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投标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对采购质量进行保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距投标30日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方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近一年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投标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方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8.投标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标明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投标方愿意无偿提供。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不接受个人代公司汇款,投标现场不接受支票、汇票、本票、现金等方式提交的保证金,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人民币):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账号(人民币):32201988836051513851

开户行行号(人民币):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方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无论中标或未中标的投标方在规定退保时间满后,应主动与招标单位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方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或撤回投标以及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方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3)投标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投标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方的;

(5)中标(成交)方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方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成交)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标书内容:

(一)文件组成(按照提供的格式、顺序填写)

1.招标响应函;(后附格式)

2.报价清单;(后附格式)

3.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后附格式)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后附格式)

5.拟投入本项目车辆配备汇总表;(后附格式)

6.拟投入本项目车辆配备明细表;(后附格式)

7.服务业绩;(后附格式)

8.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后附格式)

9.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

10.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声明;(后附格式)

12.提供商务标、技术标所需的材料;

13.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文件为1份正本,8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五、投标时间与地点

1.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将本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证明等文件(不含报价)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ivt @ szguanghua.com,并于2025年5月12日(周一)10:00前把报价书一式9份装袋密封盖章后交到学院后勤资产部A1-704,并缴纳500元报名评标费,否则视为废标(报名评标费不退)。

2.联系人:应老师,电话:0512-6255 7099

六、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中标工作由学校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届时招标方在网站发布中标供应商,作为签订提供服务协议的依据。对未中标的投标方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书。

七、签订合同

1.中标方在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之日后10日内与招标方联系,签订相关合同,如未及时签订,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合同期限为3年,租赁起始日、终止日及租金起算日按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成交单位应在签订合同时交纳5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成交单位较好地履行合同到期后,学校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要求

1.投标方需对资质类文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费不退)。

2.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九、评分因素及分值

1.商务标(50分)

序号

车型

单价

候时费

过夜费

(元)

包车费

(元/公里)

(元/小时)

苏州大市

(100公里)

超8小时

(元/小时)

1

轿车5座及以下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2

商务车7座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3

小型客车10-19座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4

中型客车20-39座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5

大型客车50座及以上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1.1基准价: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各项价格分满分,即2分。

1.2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报价)×各项满分

1.3总价格分:上述25项价格分之和。


2.技术标(5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应急处置能力

提供应急处置方案。

1.思路详细且全面的得10分;

2.思路详细且较为全面的得 7分;

3.思路不够详细且全面的得 3分;

4.无内容不得分。

(提供相关方案并加盖公章)

10

2

类似业绩

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4月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1.每提供一份服务期限一年及以上的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2.无内容不得分

(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10

3

车辆车龄构成

投标方每提供一辆行驶证注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车龄数量排名。

1.最多的为第一名,得10分;

2.第二名得8分;

3.以次类推,排名每推后1名扣2分,扣完为止;

4.无车龄5年以内的,不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

10

4

租车服务

方案

1.服务方案重点明确,工作安排合理、服务保障措施具体,针对性较强,思路明确,阐述具体、有序,安排具体得当,切实可行,服务方案较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0分;

2.服务方案重点基本明确,工作安排合理性一般;服务保障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阐述基本具体,不混乱;得7分;

3.服务方案中重点不够明确,工作安排合理性较差,服务保障措施针对性较差,思路不明确,有明显错误或缺漏,阐述混乱的得3分;

4.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方案并加盖公章)

10

5

注册资本

1.注册资金超200万元的,得2分;

2.以200万元为基础档,每增加100万元,得1分;

3.本项最高得10分。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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