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校园品牌奶茶店经营服务招标
项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1号,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D4-D5区域一楼。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年承包经营管理费最低报价含税(万) |
合同期限(年) |
校园品牌奶茶店经营服务招标 |
70 |
10 |
3 |
承包经营管理服务费不含能源水、电、采暖、网络等其它一切费用,每年按365天计算,水、电费以实际使用数量缴费,价格按供方收费标准执行。
经营方式:学校提供经营所需的房屋场地,中标方承包经营,投入经营所需的全部设施设备,自负盈亏,学校职能部门对中标方的经营实施监管。校方不保证在校园品牌奶茶店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投标者自负盈亏。
投标方一经投标,视为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
二、投标方条件
1.投标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所竞标的经营业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方须具有实体品牌奶茶店,有实体店可供考察。(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方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距投标30日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方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方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近一年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投标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方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8.投标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标明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投标方愿意无偿提供。
12.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售卖品类及价格表,价格应低于校外市场价格。
三、承包相关费用与要求
1.经营管理费投标价不得低于最低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承包经营管理费的30%,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纳给学校,在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结束合作后,学校免息一次性退给中标方。
3.中标方保持该承租屋构造不动,不得在承租屋周边私搭乱建,装修装饰方案须书面报校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装修须符合学校要求,装修与设备安装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且对该房屋的装修在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不得破坏或者撤除,须无条件移交给校方,我校不予补偿。
4.运营水电费,由招标单位负责安装独立水电表,以实际发生为准,中标方承担水电费。
5.中标方应在中标后20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在合同起始之日起20日内完成装修并开业,超过20日未能开业,需向学校书面说明超期未营业的原因,如合同起始之日起一个月仍未开业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6.中标方只能在本次中标的合同规定区域内合法经营,不得超区域或超范围经营。如中标方违法或者违规经营,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双方合作以诚信为本,在协议期内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债权均由中标方担当,与校方无关。
7.中标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城市治理和校方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同时必须确保不影响我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活,严格依据招投标文件所列要求、承诺和合同相关商定经营。
8.投标方中标后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9.中标方运货进出校园的车辆必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10.校园品牌奶茶店销售各种口味的奶茶(如传统奶茶、鲜奶奶茶、水果茶等)、冷热饮品(如咖啡、果汁、奶昔、冰沙等)等,禁止销售烟酒类产品及学校通知不可经营的项目。确保所用原材料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方全权负责。接受校方监督,证照齐全,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不接受个人代公司汇款,投标现场不接受支票、汇票、本票、现金等方式提交的保证金,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人民币):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账号(人民币):32201988836051513851
开户行行号(人民币):321700X08214644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方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无论中标或未中标的投标方在规定退保时间满后,应主动与招标单位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方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或撤回投标以及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方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3)投标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投标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方的;
(5)中标(成交)方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方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成交)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五、标书内容
(一)文件组成(按照提供的格式、顺序填写)
1.投标函;(后附格式)
2.报价单;(后附格式)
3.经营管理方案;(后附格式)
4.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
5.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声明;(后附格式)
7.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文件为1份正本,8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将本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等资质类的文件(不含报价)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 ivt @ szguanghua.com,并于2025年4月8日上午10:00前把报价书密封盖章后交到学院后勤资产部A1-704应老师处,并缴纳500元评标费,否则视为废标。咨询电话:0512-6255 7099。
七、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中标工作由学校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届时招标方在网站发布中标供应商,作为签订提供服务协议的依据。对未中标的投标方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书。
八、签订合同
1.中标方在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之日后10日内与招标方联系,签订相关合同。
2.合同期限为3年,租赁起始日、终止日及租金起算日按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九、其他要求
投标方需对资质类文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费不退)。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