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校园品牌连锁超市经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招标内容 |
校园品牌连锁超市经营服务招标 |
2 |
招标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食堂东侧。(原全家超市门店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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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11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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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承包经营管理费 最低报价含税(万) |
38(投标价低于此价格为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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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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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
数量要求:正本1份,副本8份,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招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中的资料要求加盖公章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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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九十天(日历日) |
8 |
联系人 |
应老师,电话:0512-6255 7099 |
9 |
投标文件收取时间及地点 |
2025年3月31日(周一)10:00,学校A1-704应老师 |
10 |
评标费(元) |
500 |
11 |
投标保证金 |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不接受个人代公司汇款,投标现场不接受支票、汇票、本票、现金等方式提交的保证金,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人民币):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账号(人民币):32201988836051513851 开户行行号(人民币):321700X08214644 4.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②4.1未在文件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 4.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金额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方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无论中标或未中标的投标方在规定退保时间满后,应主动与招标单位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方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
一、基本要求
1.承包经营管理服务费不含水、电、网络等其它一切费用,每年按365天计算,水、电费以实际使用数量缴费,价格按供方收费标准执行。
2.中标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在法定节假日(开学期间周六、日除外)和寒暑假期间如需停业的,需报学校同意,若无故停止营业或不按规定时间营业的,学校有权终止经营合同。
3.中标方安装店招店牌等,必须根据招标方统一规划设计安装,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经营范围:根据师生需要,提供与师生生活匹配的相关经营服务项目,销售文化用品、日用品、洗涤日化、办公文具、纸制品、日杂用品、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速食类(桶装、袋装方便面、火腿肠等)、水饮类(矿泉水、碳酸饮料、果汁饮料等)、妇女用品等,禁止销售烟酒类产品及学校通知不可经营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方全权负责。
5.经营方式:学校提供经营所需的房屋场地,中标方承包经营,投入经营所需的全部设施设备,自负盈亏,学校职能部门对中标方的经营实施监管。
6.服务价格及收费系统要求:
(1)经营的商品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定价不得高于学校周边同类服务项目。
(2)商品价格应在店内明示,做到价目齐全、标价清晰,价格变动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学校同意后进行更换。
(3)合同履行期间,中标方营业期间的收入(包括终端(POS机)及消费者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平台支付的费用)须直接进入校方指定收款账户。
(4)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售卖品类及价格表,价格应低于校外市场价格。
二、投标方条件
1.投标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实缴资金100万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投标的经营业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方须具有实体品牌连锁超市,有实体店可供考察。(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方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距投标30日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方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方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近一年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投标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方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8.投标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标明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投标方愿意无偿提供。
三、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1.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将本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等资质类的文件(不含报价)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ivt @ szguanghua.com,并于2025年4月8日上午10:00前把报价书密封盖章后交到学院后勤资产部A1-704应老师处,并缴纳500元评标费,否则视为废标。咨询电话:0512-6255 7099。
2.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