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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行政楼报告厅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次数:     | 采购进度:已完成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A1行政楼报告厅装修改造工程

1.计划装修改造行政楼A1-413学术报告厅。

2.装修施工必须满足国家规范及行业各项标准。

3.工程方式:包工包料、单价固定、工作量按实结算;工期30天。

4.拆除影响图纸施工的原装修部分,建筑垃圾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堆放及清运出学校;

5.正式实施前需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学校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实缴资金必须在200万或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有同类型装修施工改造能力证明(同类型施工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二级证书以上装修施工资质、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及以上;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项目经验,并有已完工项目可供考察。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对采购安装质量进行保证。

5.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标明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投标单位愿意无偿提供。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标书内容

1.报价单要按甲方统一清单格式(见附件1);

2招标响应函(见附件2);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期内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4);

5装修材料品牌表(见附件8);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及专业技术能力等资料。

8.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9.其他符合招标要求的资料。

四、投标时间与地点

1.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将本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证明等文件(不含报价)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ivt @ szguanghua.com,并于2024年4月10日上午10:30前把报价书一式四份装袋密封盖章后交到学院后勤资产部A1-704,并缴纳300元报名评标费,否则视为废标(报名评标费不退)。

2.联系人:应老师,电话:0512-6255 7099。现场勘查并技术答疑:孙老师,电话:136 5527 1909。

五、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中标工作由学校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届时招标方在网站发布中标供应商,作为签订提供服务协议的依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书。

六、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之后3日内与招标方联系,签订相关合同。

2.付款方式:中标人与招标方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始项目工程的施工。所有装修施工完成支付合同总价的50%,工程全部结束由招标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并且审计报告出具后3月内,招标方向中标人支付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招标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届满1年,项目未出现明显质量问题后由招标方一次性支付。

3.本工程合同计划工期为30个日历天。中标单位按双方合同约定为招标方维修施工,如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招标方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缴纳人民币贰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如未缴纳保证金视为废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装修施工合同,中标单位未按时签约,该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该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另约定按约定执行)。未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号。

2.投标申请人需对营业执照等文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费不退)。

3.本招标项目在实施中,若追加子项目不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不再进行招标,经学院同意作为合同的追加部分;若追加子项目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需另行招标。

4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至少为2年。

5施工时施工方必须按照甲方认可的报价品牌材料进行施工安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期间产生任何费用或经济损失将由施工方自行独自承担。

6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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